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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使用导盲犬

如何能成为导盲犬使用者:

  • 关心、热爱、支持导盲犬事业及赞同本中心的宗旨。
  • 必须是法定的视障人士(经政府或其他政府认可的机构或专业人士检定),且愿意在导盲犬的引领下行走。
  • 年龄在 18 岁至 60岁,身体健康及良好的生活习惯,无影响正常行动能力的重大疾病,有自理能力。
  • 能独立饲养、管理导盲犬(基本护理、喂食及清理便溺等)。
  • 心理健康,热爱生活,有积极的人生观。
  • 具有良好定向行走能力,有固定的行走路线(三个或以上目的地)。
  • 略懂英语、肯听从导盲犬训练员及导师的指导。
  • 能够有28天在香港接受训练, 及后或需再接受4 – 6周在居住、办工地点及常到地方的加强受训。
  • 可自行负担导盲犬日常所需费用(食物、防疫、卫生、医疗等)。
  • 领有香港政府承认的残障证明。

如果身边亲友有符合以上条件,欢迎跟本中心连络, 之后会有专人进行探访与评估。 如合格的申请者会列入等候名单,再经配对过程寻找适当之导盲犬。 本中心并不会采取先到先得制, 等候期长短会视乎犬只数目及适合申请者情况而定。 若成功配对合适之导盲犬,则由本中心专业导师进行其共同训练。

有意申请者请填妥以下表格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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